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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不是自己的房产却出租给他人牟利,结果骗局败露,涉嫌诈骗的魏某日前被北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3月3日上午11时许,家住本市河东区的郝先生来到公安北辰分局辰昌路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一名姓魏的男子以出租房屋为由骗走了4000元钱。原来,今年2月初的一天,想着开间“话吧”的郝先生在天津奥林匹克花园附近寻找门脸房时,看到靠近龙泉路北侧有一排活动房屋,感到比较满意。这时,从屋内走出的魏某对郝先生说,想租房得先和其老板商议,郝先生便留下联系电话等消息。两三天后,魏某通知郝先生前来面谈。当郝先生来到租房地点,接待他的只有魏某一人。经过商议,郝先生选中了六间活动房,年租金为4000元,租期最少一年。为保险起见,双方还签署了一份租房协议,郝先生向魏某交付一年的租金。
然而,2月22日“话吧”还没有正式开业,奥园工程指挥部的工作人员找到郝先生,称该房屋不是魏某的,请他立即把房屋腾空。了解真相后,郝先生立即找魏某欲问个究竟,并索要4000元租金,但魏某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最后魏某的电话竟停了机。于是,郝先生到派出所报警。
接报后,派出所民警立即会同分局刑侦四大队展开调查。很快,办案民警便查明:49岁的魏某,山东省宁津县人,曾在奥园建筑工地做泥瓦工,现暂住本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同时,民警也找到了六间房屋的真正房主庞某。根据庞某介绍,自己与魏某并不十分熟悉,只是见过几面。同在2月初,魏某找到他提出想租用这六间活动房做生意,但庞某没有同意。当办案民警讲清情况后,庞某才得知自己的六间活动房竟被魏某私自租了出去。在取得大量证据材料后,办案民警在暂住地将魏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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