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发票用完了,你下周来拿吧”……许多消费者可能都曾遭遇过这样的尴尬,但结果往往是没把发票拿到手。然而,随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发布实施,商家再借“发票用完”来搪塞顾客不但不能得逞,反而会给自己增加赔偿损失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