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一些小店打出“烟酒回收”的招牌,欲将人们手中接受的礼品以低价购进,这种当今时代出现的“新事物”,真不知是否合理合法?
如此买卖,怎能保证公道?怎能杜绝虚假?恐怕不只本人会生发这一疑问。媒体不是曾有店家或玩弄手彩、或移花接木、或雇用打托,以假烟假酒蒙骗货主的报道吗?我们国家是实行烟酒专卖的。随意搞“烟酒回收”存在不少弊端,还是应该规范这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