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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从天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在实施新的《天津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过程中,为了防止贷款风险,贷款银行加强了对借贷小额贷款人员的信用管理,贷款银行将为每一位借贷小额贷款的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并根据借款人还款情况对他们进行信用评定。
据了解,新的《实施细则》在反担保的贷款形式上增加了信用担保,这样就更加方便了下岗失业人员等借款人申办小额担保贷款。但为了防止金融风险,贷款银行为每一位借款人建立信用档案后,将根据借款人还款情况对其进行信用评定,对按期还款付息的,评定为良好信用户,并凭贷款银行出具的个人资信等级证明申请信用担保方式贷款;对未按期还本付息的,评定为不良信用户;对恶意逃废债务的,评定为劣质信用户,并及时通知各商业银行记入“黑名单”。今后,进入信用“黑名单”的人,在社会生活等多方面都将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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