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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事法律专业的学生在上课 |
北方网消息:2001年,在“211工程”院校——天津医科大学的招生简章上,多了一个新的本科专业:医事法律。这个专业在教育部学科专业委员会备案的确切名称是“法学(医事法律方向)”。该专业学生将系统学习法学知识,同时按照临床医生的培养规划进行医学专业教学,用该专业教师的话讲,就是“培养具有医学理论和实践经验的法学专业人才”。3年过去了,这个专业已经连续招生3届,2005年第1届毕业生将走出校园。
虽然离学生毕业还有一年多,许多用人单位已经对这个专业表示了极大兴趣。大型综合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人寿保险公司都来预定人才,司法部门也对这个专业的毕业生表示了关注。应该说,是现在医疗服务中出现的诸多医疗纠纷,催“热”了这个专业。
天津医科大学办这个专业是很有眼光的,随着天津的招生,大连、贵阳、河北等地也办起了这个专业,而且培养计划都远大于天津。那么,这些医事法律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将从事哪些工作,他们对缓解医疗纠纷将有什么贡献?
教师:我们的学生将有作为
现任天津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的张金钟博士,是医事法律专业的创办者之一。3年里,他和同事们在市教委和学校的大力支持下,一起克服了缺教材、缺老师的困难,把专业办得很有特色。谈起学生未来的就业,他说,他很有信心。虽然学生还要1年多才能毕业,但许多用人单位已经反馈来了用人信息。张金钟说,他甚至和大型综合医院的院长们开玩笑,光要我们的尖子生不行,得“搭配”着要。他认为,医事法律专业的学生就业可能比较容易,因为他们是一种新的复合型人才,而且正迎合了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医疗纠纷的需要。学生们可能去司法部门工作,也可能到医院帮助加强医疗服务的合法性,也可能在卫生、药品执法监督和医疗纠纷调处机关发挥作用,当然,也可能帮助患者打医疗官司。
古津贤是医事法律专业“医事仲裁与诉讼”的任课教师。他早年学法医,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在法院工作多年。作为任课教师,他编写了9万字的“医事仲裁与诉讼”教材,并在教学中将其不断丰富完善。古津贤说,自己以医学、法学的知识背景和多年从事司法工作的经验,切身感受到医事法律专业的重要。他说,一个有医学实践经验的律师,对医疗纠纷案件应该是“驾轻就熟”的,其医学知识经验对胜诉极为重要;一个有医学实践经验的医院法律顾问,更能避免医院医疗行为中的不当之处,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这样说来,医事法律的学生如果进医院就帮医院,如果做律师就帮患者,成了医院的“敌人”,岂不是更加激化了医患矛盾?古津贤老师笑着说,“不会的,我们的学生不是还能做法官维护公平公正么?”古津贤说,医事法律专业的学生可以在医院的制度规范、医疗事故调处、医疗诉讼支持等方面为医患关系的缓和作出努力。
学生:对未来很有信心
来自上海的医事法律专业01级学生甘莺生得很文静,讲起话来颇具法学人士的缜密。她说,自己曾在暑假时到上海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实习。刚开始人家并没有多注意她,后来委员会却不得不对她刮目相看。她说,委员会中的法学人士不懂医学,很难听懂医学名词和术语;而医学专家又不懂法学,所以两方面的专家不好沟通。她就成了一个“翻译”,给医学专家解释法学,给法学家解释医学,提高了两方面的工作效率。这个委员会已经把她“预定”了,并开出了较优厚的条件。甘莺说,过去她很想考研,怕不好就业,现在却从自己身上看到了实力,所以她对未来很有信心。
甘莺的同学崔毅则是个爱思考的小伙子。他说,自己的这个专业的知识很广泛,需要不断地学习。他说,在医患两者之间,他比较倾向于医院。他解释说,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加大了医院的举证责任,并提高了医院赔偿的数额,所以医患纠纷中很大程度上医院成了“弱者”,更需要“法”、“医”均精通的人士帮助规范服务行为,及时保护证据。这样才有利于医学事业的正常发展。
那么,今天的同学,将来有的成了医院的法律顾问,有的成了为患者代理诉讼的律师,是不是会在法庭上“针锋相对”?2001级学生李春培说,这很正常,我们都是学法律的么,要恪守自己的职业道德。
卫生部门:专业人才要“专用”
天津市医学会一位干部说,医事法律人才肯定会对医疗纠纷的解决起到作用。因为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就连医院都不知道哪些是医疗事故应该赔偿,哪些医院不应该负责任。一位专门代理医疗讼诉的律师说,如果医院有专门的法律人才,懂得“保护自己”,及时保存病历及输液器、安瓿等物证,医疗纠纷处理起来会轻松得多,医院也不会因举证不力而败诉。
但仅有社会各界的肯定还不够,医事法律专业人才还需要发挥作用的平台。某大型综合医院的负责人私下里对记者说,其实她很担心,许多医事法律的学生进了医院也不能放在专门的岗位上,因为医院作为事业单位还有很多“条条框框”。她说,像这样能够为医疗工作提供法律指导的人才,应该“专岗专用”,这样才能实现我们培养这些人才的初衷。(记者:元冬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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