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题是:“预防校园侵害,提高青少年儿童自我保护能力”。
一些学校尽管有校园安全规章制度,但是却未落到实处。在安全教育上,对学生要求多,教给学生自我保护方法少;在安全管理上,限制教师的框框多,对教师的安全管理培训少,致使师生面对突发的安全事件不知所措。
校园安全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通力合作。然而长期以来,社会、家庭往往把校园安全的责任全推给学校。社会更多的是批评、指责,而并未实施综合治理;家长只注意校园安全的结果,而忽视对其过程的参与和支持。这无益于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安全网络的建立,也无法保证学生的安全。
眼下,特别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是,由于校园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难以明确职责,校园安全成了校长、教师最头疼的事。一些中小学、幼儿园因怕学生出事,担心发生伤害事故,就减少甚至取消某些教学项目、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这种因噎废食的做法影响了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学生的全面发展。
因此,要尽快建立预防和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法律法规,为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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