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我国城市地价水平及变化趋势总体上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相适应。地价相对于房价而言变化平稳,反映了土地市场的相对稳定性。
国土资源部29日发布的我国重点地区和主要城市2003年地价动态监测报告显示,2003年我国城市地价随房价涨落变化,但地价变化幅度小于房价变化幅度。从总体上看,2003年的各大城市地价水平及变化趋势符合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变化规律。大多数城市的地价水平和房价水平总体上均呈上涨趋势,但地价增长幅度普遍低于房价增长幅度。个别城市在房价回落时,地价也略有下跌。上海市平均房价达到每平方米5118元,比上年增长24.2%,其平均地价水平为每平方米2164元,比上年增长5.34%,地价增幅约为房价增幅的五分之一。北京市2003年上半年商品住宅的平均售价为每平方米6847元,比上年上升了10%,平均地价水平为每平方米2331元,比上年增长2.34%,地价增幅是房价增幅的五分之一。广州市商品房销售的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4138元,比上年均价下降了1.5%,平均地价水平为每平方米1396元,比上年下降了0.98%,地价下降幅度小于房价下降幅度。
各城市地价占房价的比值变化趋势平稳。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苏州、常州、中山等大多城市的地价占房价的比例基本上都在20%到40%之间。北京住宅用地占商品住宅的价格比例约为35%,公寓、写字楼的比例约为25%。从城市的动态变化分析,地价在房价中的比例有升有降,但态势平稳。地价占房价的比例略有上升趋势的城市有上海、广州、杭州、苏州、常州、中山等城市,北京市2003年较2002年有明显下降。
报告显示,建安成本和房地产开发利润占房价的比例仍然偏大。多数城市建安成本和房地产开发利润占房价的比例偏大,略高于地价占房价的比重。房地产开发利润方面,大多数城市普遍在10%以上,中高档房地产平均利润率更高,一般达到30%到40%,远远高于其他行业的平均利润率水平。根据调查,北京市房地产开发利润占房价的比重平均达到17.1%,高于一般利润水平,其中最高的在二、三环之间,达到20.4%。从国际多数国家情况来看,房地产开发商的平均利润一般在5%左右,远低于我国目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平均利润率。
地价受到土地供应政策的有效调节,在稳定房地产市场方面的作用逐渐显现。由于实施多种措施对土地供应进行调控,大多数城市地价变化平稳,与土地供应变化相协调。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是我国的重要经济发达地区,对土地具有较强的需求,地价上升的内在动力很大。但由于适当地控制调整土地供应,使土地价格增长保持在一个适度的范围内。报告显示,政府通过调节土地供应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房价和地价的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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