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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俗话说,“兄弟如手足”。但是,家住大港区的哥哥杨某,不堪忍受游手好闲的弟弟长期无故滋事,加之想到弟弟曾多次将自己捅伤,杨某便不再顾及兄弟之情,用榔头将弟弟杀死,并在此后碎尸将手脚烧毁。昨天,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杨某,42岁,初中文化,无业,大港区人,1984年曾因流氓罪被判刑。经查,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杨某某系亲兄弟,但素有积怨。1983年春,因家庭琐事,被害人杨某某曾用刀捅伤被告人。
去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十五),二人又因琐事发生争执,被害人杨某某再次用刀捅伤被告人。2月底的一天傍晚,被害人到被告人杨某承包的位于静海县的某歌舞厅,找被告人解释前嫌。当晚,兄弟二人饮酒后来到被告人杨某的宿舍。其间,被害人要求被告人予以接济,遭到被告人杨某的拒绝。二人因此发生争执,并厮打起来。被告人遂用榔头朝被害人头部猛击数下,致其当场死亡。此后,被告人杨某将被害人尸体肢解,并将其手脚烧毁后,将尸块掩埋于歌厅房后。12月17日,被告人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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