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3月30日,记者从市邮政局获悉,根据国家邮政局有关通知,从即日起,禁止公司或个人向荷兰寄递烟草类邮件。如有发现,荷兰海关将全部没收或销毁。
据介绍,对寄往荷兰的烟草类邮件,在符合下列条件时,邮局可以收寄:一是收件人、寄件人均为个人,作为礼品交寄的烟草制品,内件不超过香烟800支;或雪茄400支;或烟草1千克。同时,需详细准确地填写相关报关单式,并将报关单随附在邮件上运递。未随附报关单;瞒报、误报邮件内容或内件数量超出上述限额的,荷方将做销毁处理。二是收件人为荷兰政府授权经营、生产烟草的企业。(记者/刘雁军 通讯员/孙晓滢 李铁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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