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监督委员会30日宣布,由公安部、电监会联合进行的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窃电等涉电犯罪专项行动已经取得了明显效果,截至3月15日,公安部在15个省、自治区挂牌督办的27起重大涉电案件,已破获10起,各省公安厅督办的案件266起,已破案87起。
电监会有关负责人说,随着中国用电量达到25年来的最高水平,保护电力设施、打击窃电面临更为严峻的局面,涉电案件呈现出高发性、严重性的特点。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3年9月的21个月里,中国共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近5万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2亿元。
为了有效遏制涉电犯罪势头,建立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从2003年9月到2003年底,公安部、电监会联合进行了打击涉电犯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的重点区域放在近年来涉电案情比较严重的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等地,清理、取缔非法收购、销售被盗电力物资器材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整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盗窃电能的违法犯罪活动问题突出的村庄和区域。
公安部将2002年以来发生的重点区域的27起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的重大案件作为专项行动中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案件,开展破案攻坚战役。同时,各省、自治区按公安部要求挂牌督办了一大批省厅督办案件。各地严厉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备和盗窃电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深挖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窃电的犯罪集团,追捕一批负案在逃的重大涉电犯罪嫌疑人。
电监会负责人说,这次专项行动强化了政府部门之间、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合作,提高了电力行政执法的水平和影响力,树立了电监会严格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今后,电监会将继续研究建立公检法司法机关、电力行政执法机构以及电力企业等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的长效机制,形成打击涉电犯罪的合力。电监会还将加强立法研究工作,做到打击涉电犯罪行为、处理窃电案件有法可依。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的用电量不断增长。2003年,中国全社会用电量达到1.8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4%,达到了改革开放以来的最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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