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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因窨井盖被盗而造成的“窨井吃人”悲剧在全国不少城市都发生过,偷盗窨井盖也因此为广大群众深恶痛绝。如今,这一现象有望得到遏制。因偷盗窨井盖而被江苏省苏州市平江区检察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的吴淑华、王振东二人,3月8日被平江区法院以这一罪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和三年。据了解,因偷盗窨井盖而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这在全国实属罕见。
去年12月16日凌晨4时许,吴淑华、王振东经事先预谋,驾驶电动三轮车至苏州市景德路埃河沿及河沿下塘,吴淑华用铁钩将路面上铺设的窨井盖拉起,并与王振东一起抬上电动三轮车,在近100米的路面上连续盗窃窨井盖5块,致使该两处路段路面严重破损,直接危及过路行人及车辆的安全。而该两处路段是附近苏州市景范中学470名学生上学、放学的必经之路。
去年12月24日,公安机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名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吴淑华、王振东。同年12月31日,平江区检察院以这一罪名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今年2月18日,该院对两被告人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据了解,该案经当地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广大群众一致要求从严打击这类犯罪。
吴淑华在检察官审讯时说:“偷窨井盖时我只想卖点废铁,根本没有想太多,我已经知道犯错误了,只求判得轻一点。”王振东说:“真的不值得啊,为了卖几块废铁却犯了罪。我在厂里还曾见义勇为抓过小偷,没想到这次自己却变成了小偷,而且罪名比盗窃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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