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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今年以来,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加大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截至3月26日,本市17家用人单位因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末缴纳社会保险、超时加班等问题受到处理。
据了解,今年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确定的执法监察效能年。为了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加大了对用人单位的日常巡视检查和举报投诉专查的力度。在执法监察中,责令9家用人单位与职工补签劳动合同140份,补缴社会保险54万元,补发被拖欠的工资45万元,涉及劳动者2000多人。此外,8家用人单位由于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社会保险、严重超时加班,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受到行政处理。坐落在本市南开区的一家电器销售公司,现有员工340人,去年8至10月份,为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先后从本市招聘了100名营业员。该公司以先试工为由,迟迟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根据《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在责令其整改的基础上,对该公司实施了行政处罚。
据介绍,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是今年本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重点检查的内容之一。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表示,凡是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记者/刘雁军 通讯员/晁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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