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贫困乡党委书记一年半,先后变卖农业开发物资、造假虚报水利工程获得违规违纪资金230余万元,并挥霍近70万元、贪污3万余元。河南清丰县王什乡原党委书记刘相义日前被清丰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刘相义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前不久,濮阳市纪委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记者从濮阳市纪委获悉,刘相义2002年1月至2003年8月任清丰县王什乡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该乡被列入农业开发项目,并有部分项目贷款及配套资金以物资形式拨付的条件,私自将下拨物资中的4台收割机、40台拖拉机、66辆机动三轮车和26台潜水泵等予以变卖、顶账,得款75万元。同时,采取在原有管道上新建出水口和调压塔的方式,造假地埋管道2.78万米,并以旧翻新提灌站6座,虚报移动提灌站2座,编制农业开发项目专账,骗取农业开发资金155.9万元。两项违纪违法活动共获资金230.9万元,均被其设为“账外账”,除98万余元用于农业开发项目外,其余均用于汽车维修、办公、工资福利、个人借贷等非农业开发项目支出,其中仅吃喝招待费就达69.83万元。此外,任职期间刘相义还贪污公款3.198万元,为家庭购买空调、洗衣机、手机及电视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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