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各部委办局(集团公司),各人民团体、驻津单位、留学生创业园及有关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根据国家人事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人发〔2001〕33号)和《关于申报2004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有关事宜的函》(人专司函〔2004〕5号),拟于近期在我市开展申报2004年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和条件:凡在我市非教育系统工作,年龄在45岁以下,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新近回国工作,能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且申报项目具有领先水平或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留学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项目重点:对国家及我市重点行业或高新技术领域发展有较大意义的项目;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科研项目;对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的项目。
三、申报办法及时间:申报人员可从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http://www.chinatalents.gov.cn)上下载《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按要求填写一式四份,连同软盘报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逐个审核并同意后,于6月25日前报市人事局外国专家管理处。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把项目申报与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结合起来,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开展高水平课题研究开发工作。要严格把关,好中选优,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切实发挥资助的导向作用。对及时上报上年度择优资助经费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报告的单位,在今年的择优资助项目申报工作中予以优先考虑。
联系地址:和平区解放北路167号
邮编:300040
联系人:李林涛
电话:23312021
传真:23124051
二ΟΟ四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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