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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事局昨天(7日)发布通知,各事业单位即日起不再办理“聘用制干部”的审批和续聘手续,“聘用制干部”这一称谓今后将不再使用。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将逐步实现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上岗。
据市人事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对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管理政策的调整,是为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而做出的。各区、县人事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人事部门,各市属(市管)高等学校和各市直属事业单位都在调整的范围之内。在通知下发前已经办理“聘用制干部”审批手续的人员,继续聘用至聘期结束。聘期内的人员在办理调动工作手续时(含外地调京),仍按原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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