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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教委获悉,本市自今年起设立特殊教育学校(盲人、聋哑学校)发展资金,以此支持和推动特教学校积极向社会开展募捐活动,促进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
市教委设立特殊教育学校(盲人、聋哑学校)发展资金,制定出台了《特殊教育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于今年起执行。特殊教育发展资金由特殊教育学校接受的社会捐资和市教委设立的募捐发展资金专项补助组成。学校收到社会筹集的捐款后,市教委根据募捐数额按不同比例投入专项补助。学校募集资金和教委补助资金分别以一定比例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当年事业支出,其余部分列入特殊教育发展资金的本金积累,用于长期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各特教学校设立特殊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学校特殊教育发展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市教委财务处等部门负责审查年度收支使用情况。设立特殊教育学校发展资金,有助于使全社会对特殊教育事业投入更多的关心和支持,鼓励和提倡海内外社会团体、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资助学。据市教委财务处负责人介绍,此举不仅为了解决当前特教学校发展的资金问题,更重要的是通过这种机制的建立,将有利于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拓宽经费渠道,使特教学校能长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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