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已通过,并将于本月20日正式实施。该《规定》将责成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制定该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责令其在该地区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及处理机制。
为维护天安门地区的社会秩序,该《规定》要求,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应当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天安门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及处理机制,并组织应急演练。
《规定》同时要求,本市公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根据天安门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分预案,借此加强对工作人员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及应急演练。
这项即将实施的政府规章还规定,在升降旗及节假日期间,公安及城管部门应加强对天安门地区主要人员通道、公众聚集部门等易造成拥挤或易发生事故的场所进行现场巡视、检查。针对人员密集的情况,须及时做好引导及疏散工作。
根据《规定》,在天安门地区有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影响市容环境卫生、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的当事人,将依法接受处罚。《规定》明确,“天安门地区”是指东起国家博物馆东侧,西至人民大会堂西侧路,南起正阳门箭楼南侧便道,北至故宫午门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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