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一个由8人组成的涉嫌非法制造、运输、买卖枪支的犯罪团伙一举被本市警方破获,涉案枪支已全部缴获。昨日,本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蒋某今年28岁,河北省顺平县人,小学毕业后在家务农,后到部队服役3年。2001年10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03年4月刑满释放后来本市打工,期间与本市人李某、刘某相识。2003年8月,李某拿出一支双管猎枪,蒋某凭着曾当过兵的经验,断定该枪是自制的,且做工粗糙,说这样的枪自己也能做。李某听后便劝蒋某造枪,由他负责出售,三人一拍即合。
蒋某供述,2003年9月,蒋某带着“样品”和女友一起回到老家河北省顺平县,在旧钢材市场购买了多根直径25毫米的旧钢管和其他零件,而枪身、枪栓、卡子、弹簧、扳机都是蒋某自己制作的,枪把是蒋某自己用木头削的。蒋某在家里用电焊机将两支枪管焊接在一起,然后把枪身也焊上,再将弹簧、扳机、枪栓装上,就这样,一支具有杀伤力的双管猎枪便制造出来了。去年9月至12月间,蒋某带着女友先后3次在原籍非法制造双管猎枪16支,后将部分枪支带至本市贩卖,其中,蒋某共得赃款7700余元。
经查,2003年9月的一天,蒋某伙同李某在本市河北区红都歌厅以1200元的价格向犯罪嫌疑人刘某贩卖1支双管猎枪,当日,刘某在上述地点将该枪以1800元的价格贩卖给他人,同年10月的一天,蒋某伙同李某在刘某的家中将两支枪以每支1500元的价格贩卖给他人。同年11月30日,蒋某再次向刘某贩卖4支双管猎枪。12月1日,刘某伙同徐某在河北区三马路某足疗保健中心以2450元的价格将其中一支枪贩卖给及某。蒋某被抓获归案,从蒋某身上及其暂住地又收缴双管猎枪5支。
-本案刑事检验报告-
经检验,送检的枪支全部为自制双筒猎枪,所有枪支的击发机构、发射机构的零件完好无损,相互动作可靠,经实弹射击,能正常击发与之匹配的以火药为动力发射的枪弹。
结论:送检的所有枪支均具有杀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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