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环卫局渣土所副所长:忘了通知“炮台不能拆”
北方网消息:作为“个体户”的宋某某从事土方运输工程,并与红桥区环卫局渣土所一直有业务往来。案发当天,宋某某接受红桥区环卫局渣土所委托,在“窑洼炮台遗址”附近实施挖土方工程,在此以前根本没有接到渣土所有关不能拆除炮台遗址的通知。
宋某某文化水平不高,再加上遗址附近也没有任何文物保护标志,宋某某简单地将“窑洼炮台遗址”当作一个土台子,用挖掘机将土台子强行拆除。直到施工接近尾声,他才接到了渣土所副所长林某的电话:“土台子不能动!”但宋某某仍不听劝告,继续施工,并将炮台附近的一块石碑用车拉走。
40分钟后,林某赶到现场,告诉宋某某土台子是文物,不能拆除,但面对已经毁坏的炮台遗址,林某并没有作出任何表态,然后便离开了现场。后经民警了解,林某其实早已接到“文保通知”。今年3月份,林某就接到在挖土方工程中不能够毁坏“窑洼炮台遗址”的通知,但林某并没有将此通知向下传达,在施工前也没有向宋某某等施工人员说明,最后导致“窑洼炮台遗址”惨遭毁坏,石碑下落不明。
文保部门:挖走的“三合土”全得运回来
红桥区文保所的钱所长表示,被毁坏的“窑洼炮台遗址”还可以修复,但必须找回被挖走的“三合土”。
钱所长告诉记者,修复炮台遗址是有可能的,但关键在于能否找回被挖走的“三合土”。这些建炮台的“三合土”非常坚固,是古炮台基础中的基础。如果找不回来,虽然也可以找材料代替,但效果都不如原汁原味的“三合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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