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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日渐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助推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走上了依靠科学技术的轨道。
记者从20日开幕的“中国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高级研讨会上了解到,仅仅根据对2003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颁发的“中国专利金奖”的13个项目的统计,就累计新增销售额715亿元,新增利润65亿元。
据了解,以商标法、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实施为标志,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已经走过了二十年的发展历程。“经过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后对主要法律的修订,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形成,并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相一致。”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邓军指出,中国用了二十年的时间,在知识产权立法方面走过了发达国家二、三百年的历程。
“知识产权制度的实施,激发了国内广大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以及广大发明人、设计人从事发明创造的积极性。”邓军介绍,在200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25万多件国内专利申请中,有接近60%的申请来自于个人的非职务发明。“截至2004年3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专利申请累计已经突破200万件。”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实施,还为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据统计,截至2004年2月底,来自国外的专利申请已经达到34.6万件,占申请总量的17.5%。“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和最大的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国家,应该说这是与我国已经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制度密不可分。”邓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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