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4月14日,静海交警张凤海在依法执行管理任务时遭不法侵害壮烈牺牲,从而成为今年以来63起侵害交警事件中最为严重的一起案件。昨日,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通报了近期执法民警屡遭不法侵害的现状,呼吁社会予以关注。
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强调: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和权力,任何个人、团体、组织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形式进行阻挠和干扰。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神圣不可侵犯,对当前发生的少数不法分子,非法阻挠、干扰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甚至暴力抗法的事件和案件,市公安局将予以高度关注,并将依法予以查处和制裁。
民警遭不法侵害案例点击
□2004年1月13日,公安河西分局越秀路派出所民警马进接警后处警,将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夏某传唤到派出所,夏某一到派出所就开始辱骂民警,不断滋事,马进及时制止,夏某故意用胳膊、肩膀用力顶撞大门,将玻璃击碎,致使马进左手食指、中指、无名指肌腱断裂。嫌疑人夏某于2004年2月25日被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3年6月,津南区八里台镇村民张某酒后来到津南分局八里台派出所,对值班民警刘卫巍无端谩骂,严重影响办公秩序,刘卫巍在劝解和制止过程中,被张某突然抓破颈部,经鉴定为轻微伤,后张某被津南法院以扰乱办公秩序罪判处1年徒刑。
□2003年12月31日,贵州路大队民警徐鹏在成都道和山西路交口值勤时,通过电台得知民警郭幸军请其协助拦截一辆违章且牌照重叠的二轮摩托车,徐鹏待该二轮摩托车行至跟前时,示意其停车,但该二轮摩托车却突然加速逃跑,徐鹏立即驾驶摩托车追赶,至四平西道和宝鸡西道交口时,违章人突然将头盔摘下,用力猛击民警徐鹏面部,将徐鹏打倒在地,造成面部多处挫伤,鼻梁骨多处骨折。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男,24岁,2003年底由部队复员,持有部队大货驾驶证,无二轮准驾记录。王某已于今年1月14日被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已进入庭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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