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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我国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时有发生,最近几个月全国又连续发生了8起放射源被盗事故。为此,国家环保总局、公安部、卫生部联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预防因放射性使用不当产生放射性污染事故。
据环保总局提供的不完全统计,我国1954年到现在共发生各类辐射事故1500多起,平均每年发生事故30余起。其中4起致死性辐射事故造成8人死亡,最近的一次发生在山西,因将施工工地发现的不锈钢金属拿回家,导致3人相继死亡。而近年来,放射性事故仍然居高不下,其中放射源丢失、被盗占首位。
环保总局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司司长李干杰介绍,最近发生的8起被盗事故,引起当地群众恐慌,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影响很坏。从目前掌握的放射源丢失和被盗案件分析,存在多方面的原因:涉源单位的领导对放射源的安全保管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安全防护设施不合格、闲置废弃放射源处理资金不到位;部分企事业单位在停产、关闭、破产时,放射源管理失控,或者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未对废弃放射源进行妥善处理处置;不明真相的人误盗放射源转卖到废品收购站,谋取利益;此外法规不健全,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监督管理不到位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随着我国核技术利用事业的发展,放射源的数量急剧增加。2002年的调查表明,全国有用源单位8300多家,放射源总数63700余枚,其中有约30%的放射源未在卫生部门办理许可登记,待处理的废弃放射源超过13800枚。但据专家估计,全国放射源总数应在8万枚以上,目前有一定比例的放射源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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