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3块钱的车费,小公共司机刘启生将乘客杀死。昨天,北京市一中院将刘启生执行死刑。
34岁的刘启生是345路小公共汽车上的司机。去年7月,认为3块钱太多,乘车人杨某和售票员发生了争执。此后,双方的口角不断升级。见到杨某已经打开车门要下车,售票员和刘启生将杨某拉回来,进行殴打,之后用绳索捆绑。等其他乘客纷纷离去后,刘启生驾将杨某挟持到延庆县大庄科乡108国道附近,用随车的一根铁棍将杨某活活打死,并抛尸在路边一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