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日前获悉,为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一批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及知识技能型人才,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总工会、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天津市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出《关于举办2004·天津职业技能系列大赛的通知》,从6月份至11月份将联合举办“2004天津职业技能系列大赛”。
据本次职业技能大赛领导小组负责人介绍,举办本次技能大赛的目的在于,配合本市实施的“人才强市”战略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载体,激发全市职工学习技术的热情,增强职业荣誉感,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技能的职工队伍,营造尊重劳动、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
据了解,本次技能大赛分为两类大赛。其中,一类大赛主要是全市通用工种职业技能大赛。竞赛项目为通用性强、技术含量高的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车工、钳工、维修电工、汽车维修工、焊工、电子商务师、计算机网页设计等10个工种(其中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电子商务师为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比赛项目)。
二类大赛共有四项赛事,第一项比赛是在本市六大支柱产业和服务行业中,举办具有行业特色的职业技能大赛,即行业技能大赛。分别为,1、电子仪表行业职业技能大赛;2、化工行业职业技能大赛;3、机电行业职业技能大赛;4、钢管行业职业技能大赛;5、港口行业职业技能大赛;6、新能源行业职业技能大赛;7、开发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8、天津市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大赛;9、天津市第四届美容美发大赛;10、天津市第二届焙烤技术大赛。第二项比赛是天津市第二届“青工技能节”。第三项比赛是第二届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第四项比赛是下岗职工技能竞赛。
据本次职业技能大赛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均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的技能要求进行。其中:理论考试占20%,技能操作占80%。所有参赛选手原则上应持有初级以上(含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此外,参加本次技能大赛的获奖选手将获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是:
1、在市级一类赛和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前3名的选手,晋升两级职业资格;取得4至20名的选手,晋升一级职业资格。
2、对在市级一类技能大赛中,取得前3名和在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第1名的选手,授予“天津市技术能手”称号。同时,由市总工会授予天津市“十五”立功先进个人称号;年龄在35岁以下的选手,由团市委授予“市级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女选手由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
3、对各区、县、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颁发优胜奖。对参赛人数多、参赛工种广、参赛选手技能水平有明显提高、比赛组织工作严谨、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4、大赛决赛阶段将设立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和免费培训、免费推荐就业、现场聘用等与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就业能力紧密相关的配套奖励。(冯兆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