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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在湖北省人民医院住院的市民王锦平愤然诉称:他晚上出门跑步,被武昌一小区的保安当作小偷,非法拘禁8个多小时,当晚他饱受凌辱,双手、右肩、腹部等多处受伤。
王锦平今年51岁,是武昌造船厂保卫处职工,家住南湖花园城。他称———“26日晚10点左右,我和平常一样外出跑步锻炼。约半个小时后,跑经宝安花园时,一名保安从后面过来,问我为什么要跑,并说刚才有小偷逃跑,要我到小区内协助调查。到宝安花园物业办公室后,我再三解释自己是在跑步,并说出家中电话,希望对方核实,但被拒绝。几名保安、还有一名物业经理要我交代同伙,并对我拳打脚踢,勒令我单腿站立、抬腿站立等等。凌晨6点左右,他们又用皮带将我的双手反过来捆住,拉到小区门口示众半小时。到早晨近8时,我才被带到派出所。派出所调查后,确认我不是小偷。当天上午,我被保安公司的负责人送往医院治疗。”
昨日,记者从南湖花园派出所了解到,宝安花园小区保安隶属武汉市保安公司。该公司负责处理此事的刘某告诉记者:事发前小区保安确实在追查3名偷摩托车的小偷,保安将王锦平带回办公室后,交给了小区物业,是物业的人将王拷问了一下,并要他写保证。
刘某还称,事发后,他们已经为王支付了近2000元医药费。28日,当事保安肖某已到医院向王道歉,他们将进一步妥善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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