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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日前,天津市水产局在塘沽北塘渔港举行贯彻《渔业法》、《天津市渔业管理条例》宣传月启动仪式,主题为:依法兴渔、优质安全并决定每年5月为《渔业法》等相关法律宣传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肃参加了启动仪式并就认真宣传、贯彻好《渔业法》、《天津市渔业管理条例》作重要讲话。国家农业部渔业局、各区县水产局等有关部门参加了启动仪式。
新《渔业法》的颁布实施,为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天津市渔业管理条例》的发布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渔业资源的保护、增值、开发和合理利用,维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渔业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5月渔业宣传月活动内容:渔政船海上宣传检查、渔港和渔业船舶安全宣传检查、渔业通信秩序宣传检查、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检查、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检查、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及水生动物防疫检查、养殖证制度宣传检查等。到5月底,水产系统的100多名专家和执法人员将深入全市渔业生产一线进行广泛宣传,帮助农民增收。几年来,本市渔业行政管理坚持“依法兴渔、强化管理、公正严明、服务渔业”的工作方针推动了本市渔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目前全市从事渔业生产的农民达到7万人,2003年全市水产品总量近30万吨,渔业总产值近30亿元,实现渔民人均纯收入8032元。2004年,全市水产品总量将达到32万吨,渔业总产值争取突破30亿元,渔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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