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市石鼓区检察院近日对一起涉嫌以网络为中介,敲诈当地一家大型商场巨款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经提起公诉后,该案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04年春节前夕,在衡阳某中学读高中的王某在衡阳香江百货超市闲逛。看到该超市顾客如潮、生意红火,身无分文的王某产生了敲诈的念头。2004年1月20日凌晨,王某将9封恐吓信分别塞进该超市沿江分店和船山分店的卷闸门内,要求该超市于1月20日前给其10万元,否则将炸掉该超市,并留下了网络通讯号码,要对方与其联系。在网上OICQ用户资料中,王某留下了交款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行为方式。
当天早上,该超市沿江分店保安人员开门时发现了敲诈信件后,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中午12时许,公安机关利用技侦手段将正在上网查询的王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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