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有着大好前程的大学生陈某,因受不了一贫如洗的困境,一念之差竟起了歪脑筋,干起了盗窃的营生。日前被洞口县法院作出拘役3个月,罚款2000元的判处。
20岁的陈某是大学二年级学生,洞口人,因父亲患了癌症要支付大笔医疗费用,导致家庭贫困不堪。在2月份期间,他多次潜入洞口县电力公司大肆作案,盗取人民币510元,香烟4条等物,可悲的是他在行窃中竟然还搬走了200多公斤废报纸,在他眼里只要是可以换成钱的物品他都需要。
经洞口县人民法院查明事实,认为陈某已构成盗窃罪,视其情节与认罪态度,决定从轻处罚,作出以上判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