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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图书馆被毁的图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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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窃书用的刀片。 |
5月4日,张某在国家图书馆的阅览室用刀片切割了147张书页。在通过阅览室检测器时,被国图管理员现场查出。面对物证,张某不愿做任何赔偿,国图随后报警。
检测器“认出”窃书人
5月4日下午3时10分,国家图书馆典藏借阅部副主任胡志成正在四楼办公,突然接到二楼中文社科第一阅览室管理员的电话:“有读者用小刀片从好几本书上切下100多页,带出门时被发现了。”
胡志成昨天在接受采访时说,当时得知这个消息,并没有很吃惊。对一个一天读者流量上万人的国家级图书馆来说,这并不是一件新鲜事。“之前,有过读者把30多本书都撕了。”
胡志成来到二楼中文社科第一阅览室,窃书被抓的张某正站在门口,低头不语。
“要不是他切的书页上有一张带着条码,或许就抓不住他了。”据该阅览室管理员董曦京和高增宝昨天回忆,张某从检测器前通过时,警报声骤然响起。
董曦京叫住张某,“先生,请稍等,你是不是带书出来了?”听到警报声,又面对管理员的质疑,有些心虚的张某随即将上衣解开,从上衣兜里拿出几十张裁好的书页。
自称做法不道德
从自己身上查出100多张切割好的书页,张某一开始只承认携带,拒不承认是自己切割的。当时,他在写给管理员的一份情况说明这样陈述:
“我在图书馆阅读书刊时见有些书刊被别人用刀划下,里面有些资料信息,于是我就随手把那些划下的书刊纸页揣进衣兜里面,出来时被发现。我知道我这种做法很不道德,在别人撕书划书时就应举报,更不应该把别人划下的书带走……”
至于扯下这些书页揣进自己衣兜的原因,他在说明中这样解释:“我本是某公司一职员,公司因工作需要一些关于企业发展及成长方面的信息资料。我在书刊中找到并抄了部分,后发现有些书刊被划下或撕下,于是我就把它装在身上想带走。”
不愿赔偿国图报警
基本事实清楚后,一直负责处理此类事件的胡志成,按照国家图书馆的规定,给张某提出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赔偿书本———到外面买来新的书赔偿损坏的书。另外就是进行经济赔偿,处以所损害书籍原价5倍到10倍的罚款。
面对第一种赔偿方法,张某称:“没法赔偿。”见张某的态度一直不好,胡志成要求张某支付7.5倍的赔偿。而张某却称:“没有钱,身上只有100元。
见张某不愿接受国家图书馆的处罚,胡志成警告说:“那我们就报警了。”张某没有回应。
下午3时30分,胡志成向海淀公安分局紫竹院派出所报警。5分钟后,两名民警赶到现场,从张某身上共查出书页147张,后查证这些书页是分别从7本书上切割下来的。经现场询问后,民警准备将张某带到派出所审问。在张某抬脚要走的一瞬间,管理员突然看见张某用脚把一个东西往一边踢,原来张某脚下踩着一个两厘米长的小刀片。
民警捡起小刀片,将张某带到紫竹院派出所进一步审问。
窃书人被拘留7天
当天下午,紫竹院派出所两位民警对张某进行了审问。
据张某说,他是四川巴中市人,现年30岁,是北京一家广告公司职员。5月4日下午1时许,张某拿着临时图书阅览证到国家图书馆二层阅览室查资料。张某这次到图书馆专门查阅企业管理方面的书,并将里面有用的企业信息用小刀片切割下来。因为“现在一些公司要企业的信息,一条大概能卖2角钱”。
“我们接警到现场后,在张某的身上发现了147张书页,这些书页分别夹在他的裤腿和上衣兜里。”紫竹院派出所徐警长昨日介绍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第4款,张某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被治安拘留7天。据了解,这是国家图书馆第一次举报读者窃书、窃书者被治安拘留的案子。
撕书赚取信息费
据胡志成介绍,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就有人为牟取私利撕毁国图的图书。“起初他们是来抄书,但抄书明显没有切割来的方便。”胡志成说,“用刀片就是一下子的事情,抄一页得半天。”
由于这些人行动极其隐蔽,加上图书馆读者众多,国图虽然采取了防范措施,但是仍然无法遏制这种破坏行为。在馆内毁书的人,大多采用刀片切割、手撕的方式撕盗书页,其中被撕毁的书页最多的是涉及企业名录、产品信息及最新论文成果,比如《鹰潭市人民政府志》、《21世纪的中国工商业群英风采》等图书。据初步估计,去年一年被损坏的图书期刊将近万册,国图蒙受的损失已无法统计。
有些窃书者被图书管理员发现后,都不提供自己的工作单位、身份证,有的甚至不愿对撕毁图书进行赔偿。通过对窃书者所撕书页内容的统计,胡志成认为,窃书者很可能受雇于某些信息公司,他们用撕取的图书条目从信息公司赚取信息费。
据了解,张某所撕盗的7本图书总价值为136元,其中包括《商智———温州人创富秘诀》、《财富制造》、《民营经济在崛起》和《理论与对策文集》。
中文图书阅览组组长余学玲告诉记者,这些撕书人甚至表现得很专业,他们在已查询并撕割完毕的书上做好标记,下一个人看到该书后就会对另一本书下手。“甚至有一本孤本藏书都被撕了。”余学玲痛惜地说:“国图因藏书最丰富而成为撕书的首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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