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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日从深圳银监局获悉,《深圳银行监管工作规程》已于日前在深圳正式实施,这是国内第一部地方性银行监管工作规程。
据了解,目前,深圳银监局辖内的被监管机构有8大类64家。《深圳银行监管工作规程》将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分为市场准入、业务运营监管和市场退出三个环节,包括概述、市场准入、现场和非现场监管、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六个部分。其中规定,当银行金融机构存在严重经营风险或其高管人员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经纠正、救助无效,其风险程度严重威胁到机构的生存和整个银行业的稳定时,深圳银监局会强制性地要求该机构或人员退出市场。
深圳银监局局长于学军说,《深圳银行监管工作规程》力图通过一整套符合深圳实际的监管手段,有效保护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利益,维护金融稳定,是在充分借鉴国际银行监管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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