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滨海县日前出台规定,县乡人大代表或党员代表等,可以联名弹劾本单位内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弹劾动议案经表决形成决定后,被弹劾人将被解职,3年内不得担任同一职务。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江苏省滨海县民主弹劾干部制度规定,凡工作打不开局面,未完成上级下达的主要任务,单位或股室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位于全县或本单位倒数第一名;对重大问题及重大项目不经科学论证,违反民主决策程序,导致决策失误,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不讲组织纪律,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单位团结和整体稳定,经诫勉谈话半年内仍无明显改进的;在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考察认定德才素质较差的;有严重失职、渎职、腐败行为,在服务基层、服务企业过程中办事不力,吃拿卡要反响恶劣的,人大代表与党员代表都可以联名对其进行弹劾。
同时,弹劾动议的提出要严格遵守规定程序。有关部门接到弹劾动议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弹劾动议案中载明的事实和依据进行调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启动弹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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