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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根据天津市委、市政府决定,为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今年市、区县(有农业的)两级财政将首次共同对种粮农户实行每亩直接补贴30元的政策。届时,粮农可持身份证分两次到所在乡镇财政所领取补贴款。
据了解,补贴对象是列入粮食计划种植面积的本市种粮农户。补贴标准是按照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进行补贴,每亩补贴30元。实施步骤是由市农委、市农业局根据国家粮食指导性计划下达各区县粮食种植计划,区县分解落实到乡(镇)、村、户;以村为单位,对农户实际种植面积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各村将公示结果上报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将审核意见上报区县政府审批,审批结果(含名册)逐级返回,并抄送乡镇财政所;种粮农户持身份证到乡镇财政所领取补贴款,对种粮直接补贴按夏粮、秋粮两次进行。
直接补贴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共同分担。市财政局按照市农委、农业局下达的粮食种植计划,核算区县补贴总额,并将市级补贴资金拨付区县财政局。区县财政局按比例配齐资金,拨到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确保补贴款足额兑现到农户。市财政局对粮食直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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