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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艾传伟接受庭审 |
北方网消息:5月17日,备受市民关注的“交警张凤海因公殉职案”,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导致张凤海因公殉职的被告人艾传伟在市一中院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艾传伟目无国法,明知其驾驶的货车脚踏板上站有纠正违章的交警,此时行车可能会对车外交警造成生命危险,为逃避处罚,仍快速行驶,致交警张凤海被碾压致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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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犯罪嫌疑人接受庭审 |
北方网消息:5月17日上午,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刘树华故意杀人、徐欣交通肇事案。记者旁听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据了解,两位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车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肇事车辆均为不合格车辆,而且犯罪嫌疑人徐欣是酒后驾车撞人并逃逸。虽然此案的案发时间是在新交通法颁布之前,但此案件足以证明新交通法的重要性。
早上9时,案件在大法庭开庭审理,法庭相关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了简单陈述……详细内容>>
编后语:常言道,法律是无情的。其实,这句话只在劝戒人们遵守法律时才是成立的。因为对违反法律的人,应当无论其身份、地位,只要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都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从上面两起案件中不难看出,尽管交通肇事逃逸有着严厉的处罚规定,但还是有一些驾驶员以身试法,致他人生命于不顾,最终酿成悲剧。2004年5月1日,我国“新交通法”正式实施,其中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这部法律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与民方便的原则,与每一个行人、驾驶员和家庭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它给中国老百姓带来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对守法公民的尊重以及对交通执法人滥用职权的惩戒,是一个重大的进步。虽然这两起案件均在“新交通法”正式实施前发生的,但量刑的标准已在“新交通法”中有所体现。“新交通法”给老百姓带来了诸多好处,同时案件的发生也在人们心中敲响了警钟,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的是让它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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