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间,犯罪嫌疑人王某以其所在公司名义向银行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以公司开展业务为由,诈骗本市某银行贷款100万元。公安经侦部门接到举报后对该案立案侦查,经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获取了大量证据,于2004年3月,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
●2002年9月至2003年11月间,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担任某房地产公司销售部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冒用购房者名义向其所在公司索取售房中介费,共计80余万元。接报后,经侦部门认为案情重大,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小组,经过近一年的艰苦努力,终于在福建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及边检总站的帮助下,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日前,李某已被依法逮捕。
●去年11月间,犯罪嫌疑人贾某将本市某公司60万元人民币引存到本市某银行,由在该银行工作的路某将该燃料公司银行存款凭证取出后交与另一犯罪嫌疑人刘某,由后者伪造后,将存款中的50万元骗走。接到举报线索后,经侦部门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工作。历时两个多月,办案民警查清犯罪事实,将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
●2003年12月,犯罪嫌疑人郭某,以合作为名,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从本市数家公司非法集资200余万元后逃匿,致使几家公司濒临破产。接举报线索后,经侦部门为了使受害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支队领导亲自挂帅办案。经过近半个月的调查取证,基本查清了事实,并将郭某抓获归案,为受害企业挽回了损失。
●2004年3月至4月间,犯罪嫌疑人孙某伙同他人在无任何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本市某工厂厂房改建成民用房对外出售。经侦部门接到举报,支队领导意识到此案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及时,有可能使群众情绪激化,造成不可预见的后果,遂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深入调查案情,终将主要犯罪嫌疑人孙某抓获归案。
●200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范某伙同他人租用某厂房,先后购买了卷烟机等设备,购进烟丝等生产原料后,冒用一些高档品牌标识及外包装,生产并销售假烟,价值约20万余元。今年3月,经侦支队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经缜密侦查,查明了范某等人的犯罪事实,经多方工作,终于在3月3日将范某抓获归案。
●2000年以来,本市某塑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杜某,在其公司经营中采取销售不入账的方法,向税务机关隐瞒销售收入50万元,涉嫌偷税8万元。今年1月,市国税局将此案移送至经侦部门,接报后,经侦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全力开展侦查工作,并将其列为市局督捕逃犯,4月20日,办案民警经4个月的艰苦工作,最终将其抓获归案。
●2000年至2003年8月间,犯罪嫌疑人吕某以本市某加工厂名义,为其他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0份,涉案税款130余万元。今年2月22日,经侦部门对此案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后经市局批准将犯罪嫌疑人吕某列为市局督捕逃犯。经侦部门由一名支队领导亲自带队侦办此案。办案人员认真分析研究了犯罪嫌疑人王某可能藏身之处,制定抓捕方案,严密布控,于今年4月21日将犯罪嫌疑人在河东某饭店外抓获。
北方网消息:近年来,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呈多发、重化的趋势,且专业性、组织性强,涉案金额高,侵害范围广,渗透到各个经济领域。
为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天津市公安经侦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投入打击经济犯罪、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各项工作,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相继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打击金融诈骗犯罪、打击涉税犯罪、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追捕重大经济犯罪逃犯及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多个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战果。
据统计,自1997年以来,全市经侦系统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5000余起,打击处理经济犯罪嫌疑人5000余名,为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达33亿余元,为加快天津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全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始终将危害社会稳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大要经济犯罪案件作为主攻方向,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手段,主动出击,深挖线索,相继破获了陈某等人1亿元伪造有价证券案,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特大集资诈骗案,李某特大信用证诈骗案,某商贸有限公司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某食品厂生产“黑心肠”案,非法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案等一大批大要经济犯罪案件,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弘扬了正气。
针对经济犯罪嫌疑人社会关系广,潜逃能力强等特点,公安经侦部门将追捕经济犯罪嫌疑人工作贯穿始终。对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制度,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克服重重困难,仅2000年至今,就成功缉捕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930余名,其中重大逃犯120余名。
快速反应 锁定经济犯罪线索
为强化快速反应,更快捷、便利地受理、转递犯罪线索,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经济损失,更好地服务社会,1999年初,市公安局决定在经侦总队成立天津市经济犯罪举报中心,并在各区县公安经侦支队设立分中心,一个自上而下覆盖全市、及时受理经济犯罪案件的网络初步形成。他们本着“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宗旨,把让人民满意放在第一位,不断加强和完善自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经侦部门管辖着《刑法》9大类99条罪名。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犯罪手段也不断翻新,经济犯罪已涉及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受理经济犯罪的专业性特点越发明显。为此,举报中心成立之初,总队就抽调了一批经验丰富、专业素质高的侦查员,并向全社会公布经济犯罪中心的举报电话24031851,建立起24小时值班接待等规章制度。实践中,举报中心已基本形成一套较成熟的工作经验,相继推出了《便民卡》、《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等一系列举措,在方便群众的同时,对各类经济犯罪线索的反馈更加及时,遇到突发事件能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多次将突发事件控制在苗头阶段。
2001年11月27日凌晨,当几名群众扭送某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主要嫌疑人刘某到总队报案时,举报中心民警果断启动紧急处置方案,及时转递线索,连夜协调组织各部门展开调查,由于处置妥当及时,不但抓获了主要嫌犯,并为最终破案奠定了基础。
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发现来访单位及群众举报的问题,不仅涉及到经济犯罪案件的专业知识,还会涉及其它法律方面的疑难问题。为此,他们延伸服务职能,积极开展法律咨询,与检察院、法院及各行政执法部门密切联系,建立了经济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最大限度地服务企业和群众。
据统计,仅2002年以来,经各级举报中心受理后立案的各类紧急犯罪案件达5900余起,接举报电话11276人次,接待来访群众、为企业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1713人次。
作为经侦系统的窗口单位,各级举报中心还肩负着经侦信访工作的重要职责。自市公安局去年开展各级“局长接待日”活动后,经侦总队专门成立了“接待群众来访日”领导小组,由于工作到位,获得群众信赖。
科技强警 提高打击犯罪效能
经济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使经济犯罪智能化程度也在提高,一些不法分子借助现代技术进行伪造票证、合同、印鉴等犯罪,不仅给国家、企业单位和群众造成经济损失,而且给侦查破案带来难度。为更好适应经侦实际工作需要,本市公安经侦部门不断强化科技强警战略,提高打击犯罪效能。
犯罪分子通过经济往来实施犯罪,其犯罪过程中涉及大量票据、对账单据、文件、文字、印鉴等等。如何有效固定证据以书证,科技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打击经济犯罪的效能。
为此,2001年初,市经侦部门在全国公安经侦系统率先启动了文件检验工作,成立了天津市经济犯罪侦查总队鉴定中心,填补了经侦文检技术基础工作的空白。经侦总队在从社会各界聘请专家的同时,还从专业院校吸纳了专业人才,并相继引进了三维立体显微镜、压痕仪、文检仪、视频荧光鉴别仪等国内顶尖的专业设备,出台了《经侦文检工作实施细则》等一系列举措。
先进的仪器,高素质的人才,健全的规章制度,大大提高了文检部门的工作效率,夯实了工作基础。截至目前,鉴定中心共受理案件339起,认定伪造图章1068枚,通过笔迹认定犯罪嫌疑人150人,直接或间接挽回经济损失10亿余元。
鉴定中心在案件定性、侦查、破案、起诉等环节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攻破了数起疑难案件,为侦查破案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服务。公安河东分局经侦支队曾受理一起合同诈骗案,由于嫌犯犯罪手段极隐蔽、狡猾,在提起诉讼时被检察机关驳回,河东分局经侦支队将两份协议上的钢印印文拿到鉴定中心,经反复仔细观察分析,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将其绳之以法。
打防并举 服务企业排忧解难
本市公安经侦部门,本着“打防并举,关口前移”的原则,在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的同时,转变观念,开拓思路,积极探索防范经济犯罪的新举措,妥善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辩证关系。
各级经侦部门在不断加大打击金融、财税、商贸领域的大要案件的同时,提出经济犯罪具有可预防性的观点。为提高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各级经侦部门建立了市、区两级情况定期通报和大要案件快速通报制度,及时向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通报经济犯罪的最新特点和手段,针对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建议。
2001年以来,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先后召开经济犯罪情况通报会110余次,全市近万家相关部门和企业参加了会议;建立了对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的上门服务制度,并对重点保护企业开辟警务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对涉及重点企业的经济犯罪线索,立即受理,及时立案,尽快挽回经济损失;对因受经济犯罪影响,企业产生困难和问题,尽最大力量帮助解决。
几年来,全市经侦部门共开展上门服务1200余次,解决具体问题近万件,3000余家单位直接受益。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防范经济犯罪的能力,经侦部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打击经济犯罪成果,结合典型案例,及时发布经济犯罪最新动态及防范对策,对涉及虚报注册资本的违法犯罪企业,集中在媒体上公开曝光;还印制大量防范经济犯罪的宣传材料,适时召开打击经济犯罪宣判会和追缴财物公开发还大会。
在实践中,经侦部门已摸索出一条防范经济犯罪的工作思路,为经侦工作的良性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公正执法 确保权力干净运行
经侦工作专业性强,作为一名合格的经侦民警,要认准形势、了解经济政策、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要熟悉金融、证券、税务、工商、海关、知识产权、保险、审计、会计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这支队伍也是惩治腐败的重要力量,直面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
为此,各级经侦部门充分认识队伍建设的紧迫性和长期性,按照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要求,提出打造一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起来的高素质队伍;打造一支能担当打击经济犯罪重任的主力军队伍;打造一支执法如山的钢铁队伍;打造一支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的文明队伍;打造一支富有生机和活力的正规化队伍;打造一支无私清正的廉洁队伍的要求。筑牢民警思想道德防线,教育民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
几年来,本市经侦部门相继出台了《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制度》、《经侦系统办理案件程序规定》、《内部采取强制措施程序》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建立起一整套严格执法监督程序,从经济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采取强制措施、直至移送起诉等关键环节,都建立起统一的执法基础;完善经济犯罪案件三级审批、法制例会和集体议案制度,落实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项制度的内容和程序,全面实行案件回访制度,杜绝违法办案及不文明执法行为,真正做到依法认定事实,依法办案,严格、正确履行各项法定职责,保证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经侦部门还从社会各界聘请了多名执法监督员,增强了经济犯罪案件侦办过程的透明度,有效杜绝“暗箱操作”行为,确保权力干净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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