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河南省安阳市“5·12”塌架致死事故中的8名事故责任人已被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河南日报报道,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以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对河南省第七建筑工程公司信益工程项目部经理马清、副经理郭良享、工长董志安;郑州高新监理公司信益工程总监理程国忠、施工现场监理孙栋良;北京第八城乡建筑滑模队队长刘领顺(北京人)、副队长邓顺彬(四川人);负责为施工队招募民工的当事人张宝民等8名责任人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