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被大狗咬死,小狗主人遂将大狗主人告上法庭,向其索取失去宠物后的精神赔偿金。昨天,海淀法院驳回了小狗主人精神赔偿的要求,但判决大狗主人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
去年11月8日,李某带小狗在小区里玩耍时,被刘某饲养的大犬“大熊”咬死。李遂将刘告到海淀法院,要求“大熊”的主人赔偿经济损失11000元,精神损失2000元。法院认为,根据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宠物不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此驳回了李某精神赔偿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