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监局已和南开区政府拟订了具体行动方案,对榆次路市场进行集中整治。昨天上午,专业人员搭设宣传台,向过路群众讲解服用过期、劣质药品的危害。接下来,市药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将进行联合执法,对榆次路及其周围地区实行“死盯死守”。同时,公安部门、街道居委会将对所有在附近居住的外来人口进行逐一排查,一旦查出潜居在附近的以违法售药为生的外地人员,将一律清除出本市。
27日,天津市药监局、市卫生局分别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违法经营药品,医疗器械摊群、摊点、市场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重点是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群众聚集场所中的违法销售药品、医疗器械行为。行动中有关执法人员还将查源追踪,查清来源、窝点、以彻底根治辖区违法经营摊群摊点。
市卫生局此次打击非法行医的重点是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科室”、“外包科室”。如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的,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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