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今日发出通知,定于2004年6月1日开始上汛办公。要求各单位从即日起切实加强防汛值班管理,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制,开通电台等通讯设施,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发现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做好迎汛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