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发改委药品降价的政策出台后,1日天津市卫生局药械处负责人表示,7日起,本市各大医院一定坚决执行最新甲类药品药价,其余药品也会坚决按要求执行。记者在走访了本市部分药店和医院后发现,有的药品的零售价已经低于这次最新出台的降价药品的最高限价,药价虚高在本市并不明显。
降价药品多是常用药
记者从本市部分医院和社会药店获悉,此次降价的药品都是同类药品中使用频率最高的。安舜药房的路经理说,这些降价药品大都是老药,在消费者心目中有着较高的知名度,因此销量也很大,他们药店每天这些药品的零售额可以占到同类药品的80%以上。在一家三甲医院,记者很容易就查到了三种甲类药品中的两种,据医生说,这些药已经属于低价常用药了。
部分药价已低于限价
采访中记者发现,虽然由于生产厂家不同,同类药品可能出现不同的药价,但是,部分医院、药店中三种甲类药品已经低于降价后的最高限价了。
据路经理介绍,经过对现售的所有相关药品的零售价的盘点,结果显示只有少数几个剂型现在的最高零售价高于降价后的最高零售限价,而且主要是合资药厂生产的药品,其余药价现在就已经“达标”了。在中新药业的美伦大药房,记者也发现类似结果,如正在销售的250×20(粒)阿莫西林剂型,零售价是4.5元;同样的药品,在三甲医院药价是6.2元,而国家发改委此次要求该药品的最新药价是7.6元。
对这一现象,业内人士认为,其实早在此次降低药品零售价格以前,药品的批发价就已经以批零折扣的形式降了下来,再加上现在药店之间的竞争,医院药品采购招标,药价虚高在本市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
卫生局 一到7日坚决执行最新药价
记者采访的药店都表示,7日一到,凡是高出最高限价的药价一定会降到规定的范围之内。医院则表示,只要接到卫生等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他们将迅速更新电脑里的药价。作为主管部门,市卫生局药械处有关负责人也表示,7日一到坚决执行最新的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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