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通法颁布以来,本市首例因违章驾驶拖带交警的犯罪嫌疑人刘某,5月31日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南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查,今年5月11日上午11时30分,刘某驾驶津C牌照的摩托车准备到天津商场办事,途经南开区南门外大街与南开二纬路交口时,看到值勤交警正在指挥交通,刘某自知津C牌照的摩托车不能在内环线以内行驶,自己是违章,便在自行车道内行驶,想逃过交警的检查。而此时,南马路大队的民警舒亮看到刘某驾驶的摩托车,他一边示意刘某停车,一边朝刘某走去。就在舒亮马上要走到刘某身边时,刘某突然加大油门,试图冲过去,而舒亮的手臂紧紧抓住刘某的胳膊,想让其停车。但刘某的车速越来越快,将舒亮拖带出20多米,舒亮重重地摔倒在地,并在地上翻了几个滚。舒亮浑身多处擦伤,右臂和右腿的衣服被磨破,并露出鲜红的血迹。周围群众见状一边呼喊让刘某停车,一边报警求助。在群众的大喊声中,刘某也连人带车歪歪扭扭地倒在地上。
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赶到,将刘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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