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五名黑龙江省宁安市绑匪经预谋后窜至本市静海县,绑架少女勒索赎金10万元。此外,众匪徒还携带凶器,深夜窜至偏僻处实施抢劫作案多起。近日,静海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绑架罪、抢劫罪决定对被告人刘际军、孙喜平、刘玉春、刘际斌分别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以绑架罪判处另一被告人曲富权有期徒刑3年。
2003年9月,被告人刘际军、孙喜平、刘玉春、刘际斌预谋绑架在静海镇某别墅区居住的14岁女孩只某,并准备了红色无牌照旧大发汽车一辆、弹簧刀、折叠刀、透明胶带、领带、旧电线及手机等作案工具。经多次跟踪、踩点后,四被告人于10月8日20时30分许,在只某家南侧将放学回家的只某绑架,并藏匿于四被告人租住的某村房屋内。后被告人打电话向只某父亲索要人民币10万元。其间,被告人威胁、恐吓只某给家中打电话交出赎金。公安机关接报警后,于次日晚10时许在津福公路某机关门前将前来索取赎金的被告人孙喜平抓获。通过孙喜平供述,公安静海分局指挥中心紧急下令设卡排查。当晚12时许,在静海县杨成庄乡政府东侧的十字路口,公安人员将一辆无牌照红色大发汽车拦下。经盘查,车上的三人正是通缉的绑匪。公安人员遂将绑匪抓获,并将人质只某解救。另据查明,几名被告人还涉嫌多起抢劫案。
被绑女孩讲述惊险遭遇
女孩只某年方14岁。她回忆说:“2003年10月8日晚8时40分左右,我在学校上晚自习后回家。快到家门口时,发现有一辆没有牌照的红色大发汽车停在我家门口,车旁有一个人抽烟。当我快走到那人跟前时,他抬手将我推到大发车边。当时,车里的几个人把我拽上车,并捂住了我的嘴。车随后向市区方向开去。时间不长,捂我嘴的那个人又找了一条布蒙住我的眼。”女孩说,在整个被绑过程中,绑匪不停地威胁和恐吓她,想让她父亲尽快交钱赎人。只某的母亲说:女儿被绑架后,绑匪来电话要10万元赎金,听口音好像是东北人。第二天晚上,他们又打来电话恐吓我们,称“如果不送钱,就用刀剁你女儿的手指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