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本网6月5日发布了《天津一男子将为其鲁莽行为付出惨痛代价》一文,该文引起广大网民的关注。6月7日上午,天津和平区人民法院做出依法宣判,被告不服判决,当庭表示上诉。
上午9时,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王某有期徒刑4年。听到法官宣读判决后,王某不服,当庭表示上诉,情绪异常激动的王某,看到法庭上有新闻媒体的记者时,又对记者进行辱骂、唾弃。
法院认为,王某当时泄漏的天然气,使空气中的天然气含量已近15%,达到了爆炸的临界值,如果当时出现明火或火花,极易引起爆炸。由此认为,王某因家庭琐事故意泄漏天然气,已经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沈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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