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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福建南平市中院对号称华东第一大“哑巴帮”的南平市赖氏“哑巴帮”进行开庭审理。
该“哑巴帮”曾拥有200多名聋哑成员,其“分会”分布全国7个省、9个大中型城市。5月13日,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对“哑巴帮”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17名成员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窃罪、强奸罪等罪名向南平市中院提起公诉。
扩充发展一名下线奖500
检方指控,2001年以来,“帮主”赖某、黄某等人为了实施犯罪,以卖画为掩护,以建瓯市为中心,对分布于全国各地的犯罪团伙进行遥控指挥,有组织地到各大城市进行犯罪,采用暴力、胁迫、诱骗等手段,实施盗窃、强奸、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犯罪近百起,获取非法利益250多万元。
赖某与黄某“主持”团伙盗窃工作,他们到各地聋哑学校“招兵买马”,引诱学生加入“哑巴帮”;还规定“帮”里成员要发展下线,每发展一名奖励500元。
分工实行五层分工制
“哑巴帮”成立之后,实行五层分工制,第一层是帮主赖某和黄某,负责帮会全面工作;第二层是组长,直接管理分长,负责上传下达;第三层是分长,有二十多人,管理“炒事”炊事员和“工人”,负责派工、收集处理赃款赃物;第四层是“炒事”炊事员,负责买菜煮饭等后勤工作;第五层是“工人”即小偷,他们到现场作案,赃款赃物如数上交。“工人”又分成若干小组,每个小组有专人指挥管理。
作案每人每年定额数万
“哑巴帮”每年举行帮会,对当年盗得的赃款赃物进行分配,确定第二年的盗窃目标城市和须达到的盗窃金额,并进行分工调配。每年每个“工人”要完成3万至5万元盗窃任务,每天盗得的赃款赃物要如数上交给分长,分长每月汇总上交组长,分长和组长要详细记账,定期上交赖某和黄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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