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全国的“西安宝马彩票案”引起本市司法部门的重视。近日,市司法局向全市各公证单位下发通知,就规范开奖现场监督类公证提出12条新规定。《通知》强调,凡没有充分证据表明彩票印制、加密情况与彩票发行公示内容相一致的以及对摇奖器具不能出具权威技术鉴定的,要依法拒绝公证。
《通知》规定,办理各类彩票开奖、有奖销售等现场监督公证,必须对发行方、主办方的主体资格予以审查,要求相关各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并存入公证卷宗。
为杜绝彩票作假以及“未摇奖,先中奖”等违法现象,市司法局规定,公证机构必须对开奖前置环节和程序予以审查监督,要求相关各方对彩票印制、加密和摇奖器具等出具技术证明文件,并索取其主管机关予以认可的书面证明。没有充分证据表明彩票印制、加密情况与彩票发行公示内容相一致的以及对摇奖器具不能出具权威技术鉴定的,要依法拒绝公证。
《通知》要求,凡规则要求公证员对中奖人身份进行核查的,应要求中奖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并核查真伪,审查身份证明及结果应存入公证卷宗,一时无法核查真伪的,公证员不得宣布中奖结果。规则未要求公证员确认中奖者身份的,公证员应重点审查主办方是否已确认,而不能直接认定中奖人身份,主办方确认结果存入公证卷宗。
针对群众对摇奖器具是否存在舞弊可能的存疑,《通知》规定,如摇奖器具系多次使用,应在第一次摇奖前索取有关技术证明,使用后要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封存,使公证员对该器具下次使用前的状态能够进行有效监督。
《通知》还就活动规则审查、现场监督以及告知义务等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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