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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每天清晨五六点就出来摆摊,一直要到夜里一二点才收摊,背出背进的,中午有时候吃点稀饭,有时候吃点凉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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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刘和黄简陋的家里,有一个半人高的木柜子,里面装满了书本和信件,他们很小心的用一把已经生锈的铁锁锁上。在这只柜子里,有两本黄写给刘的厚厚的日记。 |
6月9日,33岁的黄高学带着66岁的女朋友刘孙权到重庆大足龙水镇民政办公室申请登记结婚。这一新闻除引来对“老少恋”的好奇外,也引来当地人对媒体“做秀”采访的不理解。
村民围观看热闹七嘴八舌 先交500元才能接受采访
“你要拿钱哦!”
“应该有一定支持!”
“不拿钱就不说哦!”
“拿钱才配合,撒糖咬棒棒糖。”记者出现在刘孙权(后文简称“刘”)和黄高学(后文简称“黄”)在龙水镇赖溪河桥头的地摊时,旁边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七嘴八舌地等着看热闹。
就在几天前,重庆当地媒体就是以100元钱,让66岁的刘和33岁的黄在这个地摊前当着众人的面,表演了一场“新郎新娘咬棒棒糖”的“闹洞房”。知道记者远道而来,他们认为应该会带来更新鲜刺激的游戏,所以围观的人都显得很兴奋。
桥头不远处龙水镇第一小学的四年级小学生孙雅琴挤到记者身边。她说还在教室里,就听到同学们说桥头又有记者来采访了,她就跑来了。上一次“咬棒棒糖”自己没看到,这次可不能再落空。
等了一会,看见记者没什么表示,大家急起来,采访也被中断,就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些话。
刘看看记者说,“得交500块(采访)手续费,补充我们的生活费。我们没有电话。因为你们媒体采访不交钱,群众都不服,因为我们的婚姻群众不服,意见大得很,认为我们破坏名声,感到稀奇,龙水旧习俗浓重得很,只准男的大十岁,不准女的小一岁。”
“像我们这种女的大男的小,都造谣言,好像我这个老太婆想男人,不学好,找一个年轻娃儿;还有人说年轻的找老太婆是因为老太婆有钱。”刘有些豁出去,她拍着胸脯对围观的人群说———“我就是老婆婆!看啊!男娃儿在这儿!看啊!”
据围观群众说,他们亲眼看到重庆和成都来的报社、电视台记者有的给过500元钱,有的给过100元钱,有的买糖果来撒给大家。孙雅琴巴巴的望着记者,她问道:“人家记者要照相,给了钱后要他们咬糖都咬,你咋不让他们咬糖?”
据刘称,重庆当地媒体来采访时,6月9日那天要求自己和黄到龙水镇民政办公室办理结婚手续。“我们两个人的身份证和户口都在原籍,所以没有领到结婚证。”刘说自己此前并没有领结婚证的想法,“因为我还没有和前夫离婚”。
父母包办嫁给表哥没有爱 与夫分居十五载婚姻已死
刘毫不避讳的告诉记者,自己虽然和黄生活在一起,但自己还有一个分居15年的“前夫”,今年已经72岁。她和“前夫”的婚姻关系现在还存在。
“我在大足县宝兴镇元桥小学当了22年小学老师。我从1964年教到1981年,算是民办老师。”
但这22年的教龄,却因为1981年自己20岁的大儿子找了一个18岁的女子做媳妇,被学校口头通知取消老师资格。
“媳妇到家里来就不走了,公社干部说我娃儿没到结婚年龄,因为这个原因学校就口头通知我不让教书,过后又让我教了5年的课,每个月给我50块钱工资。”
除了自己的教师资格被取消外,至今让刘最痛苦也是最不能接受的,就是自己的婚姻。
“我原来的老伴,我和他是亲表兄妹,他母亲和我母亲是亲姐妹,因为我母亲要供养我们姐妹三人,为了能让我继续上学,我14岁的时候就经舅母介绍和表哥认识,当时他是一个铁路工人,有工资供我上学。”
因为是三代内近亲结婚,刘生育的五个儿女,只有大儿子和四女儿正常一些,其他几个孩子都是痴呆儿。
为此,刘说她曾经“吃个一斤酒,跳过井想过投河自杀。我们的婚姻只维持到1987年,他打我,打起来根本不像是对自己的妻子,没人性。我年轻时很漂亮,他怀疑我‘偷人’”。
忍让了几十年,1987年刘的母亲去世后离开四川,“硬起头皮”出去做生意,到过湖南、湖北、福建,都是靠卖小吃维持生计。1995年回到四川老家,在外面漂泊了八年,她说自己变得精明了,“以前就是为躲避前夫的打骂才跑出去的。回来后我就想结束与前夫的婚姻关系。但我到法院起诉七八次,离婚手续都还没有办妥。”
1996年刘到户口所在地宝兴镇法院起诉离婚,但“前夫”要求刘得拿出4000块钱来才离,刘不同意,后来法院判刘只要给“前夫”2000元,法院就判离婚。刘觉得法院要她拿钱的判决没有道理,她说,“别说2000块,20块,2块钱我都不给。”
在刘一再要求下,2002年农历五月初九,元桥大队出具证明,证明刘的任何婚姻关系任何人不得干涉。并加盖元桥大队公章。
证明全文如下:兹证明宝兴镇元桥村二组住户姓名陈树荣男七十二岁,刘孙权女六十四岁,他们夫妻经常打架吵架,大队解决个(过)多次无效,并且现在他们已经分居十五年了,都是各人自立,为了相互不发生纠缠,他们提出从今以后互不干涉婚姻,经我大队部了解同意他们的要求,特此证明,如果去离婚我们也同意。
这是一份没有法律效力的证明,但刘不明白婚姻法明文规定不允许近亲结婚,更何况自己与“前夫”已经分居15年,而法院却不能因此而判自己离婚。刘说,“我和‘前夫’陈树荣的婚姻完全死亡,和黄的同居没有违反法律”。
还有,刘怀疑自己原来在元桥大队的户口现在已经被莫名其妙的注销了。因为2002年下半年“前夫”陈树荣又向她要200元钱交公粮。据刘称她曾到大队核实前夫的说法,大队给她的答复是,“你还交啥子钱,你连土地都没有了。”
她不明白,这一切是因为“前夫”的“打点”;还是因为自己和黄的忘年恋,被看做是不允许跨越年龄的爱情!
媒体暴光村人嘲讽受委屈 远走他乡苦谋生生意清淡
周围人的议论最集中的是,第一,与刘生活在一起的黄要么“有病”精神不正常,要么生理有问题;第二,老太太要么有钱,或者还有什么别的目的。
刘说,“我和小黄两个人的命运都很坎坷。自从我们认识后一直生活在周围的压力之下,都指责我嘲笑我,所以我离开了三驱搬到龙水。”
被媒体报道后,龙水镇上的嘲笑还伴随着生意的清淡。刘说,“难道大家非要我们两个分开或者投河自杀才能接受我们吗?都说男女平等,可婚姻上只准男的大不准女的大,这是什么道理?如果有人站出来能说服我我就和小黄分开!”
除社会的压力外,还有来自双方家人的压力,刘说自从和黄同居后,不但自己的两个妹妹,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认娘了。
“有一个老头,盯着我,眼睛眨都不眨,也不买东西,我说,我那娃儿年轻,你们哪个看上他就把他领走,听得懂的人就走了,看热闹的还是盯着看。”
刘和黄搬到龙水镇后,他们靠每天出去摆摊卖货维持生计,生意好时一个月能赚400到500元。龙水镇赖溪河旁的这个小百货摊上,卖的都是些针线电池等小百货,刘借来一台老式的蝴蝶牌缝纫机,收旁边居民的一点针线活增加点收入。
记者到达那天,因为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生意是做不下去了,两个人在众人目光和议论下默默的收拾,被逼急了,黄捏紧拳头回骂回去,但刘始终低头不语任由周围人议论。
有一个小女孩拿着妈妈给的一块钱来,她买了一个落满灰尘的塑料筷子盒,然后飞快跑开了。追过去,她说是家里需要才买,后来还是忍不住告诉记者,“他们东西没人买,我就买啦。”
一个泥瓦匠告诉记者:“我在对面的工地上干活快一年了,见他们清晨五六点就出来摆摊,晚上还在夜市上摆夜摊,夏天天长了,有时候夜里一二点才收摊,背出背进的,中午有时候吃点稀饭,有时候吃点凉面。两人年龄差距很大,别人看着觉得稀奇,但他们的感情很好,男的很听女的的话。”
傍晚的余晖下,身后尾随着一群男女老少,66岁的刘和33岁的黄背起沉重的背篓,朝一公里外的家走去。
新房只有五平米年金四百 年迈不能传香火二人伤感
夜里八点半才回到家,这间租来的不到5平方米的小屋子,一年的租金是400元,地下有一条从邻居家通过来的地沟,他们在地沟上搭了一块木板,但水汽还是泛上来,天气闷热,床脚下竟生出一簇细碎的白头蘑菇。一张蹩窄的床占据了屋子的一大半,背回来的货物堆在屋里,已经容不下第三个人了。
“这屋潮哦,耗子多极了,连卖的香皂、肥皂都啃,后来上货我不敢再上肥皂了。我前几天买了3斤多土豆,晚上回来一看,就剩下一个半。”刘边说边把碗筷都锁进一个大木柜里。
已经快夜里九点,黄要到距家一公里外的菜市场去买点蔬菜,记者自告奋勇的跟着去。已经打烊的菜场地上有几堆菜贩扔掉的黄瓜和辣椒,黄停下来看了看,到底还是忍住了没去捡。
在回来的路上,手里拎着西红柿和几根莴笋,黄显得很高兴,因为买菜时,卖菜的大嫂多给了他两个西红柿,他说“这又可以吃两天。”
黄是一个体格很健壮的青年,性格内向很少说话,对于记者的问题大多只回答一两句,但谈起自己和刘的未来,他愉快的跟记者说,自己和刘生活在一起后,虽然父母和兄姐都在责骂他,父亲曾经说希望儿子能为黄家传香火,但刘的身体和年龄都不可能再生孩子,所以自己想出两个主意,一个是如果有一位能理解和接受自己的年轻女人,愿意和自己结合,那么他希望自己和她能将66岁的刘像长辈一样供养起来,三个人共同生活。他说“我是不会不管年迈的刘的”;另一个主意是抱养一个孩子。
黄的这些想法曾经跟刘商量过。记者问起来,刘显得很淡定。她说:“现在还有人给他介绍对象,如果他愿意我会同意。我原来在三驱时就是一个人生活,在庙里做一些纸活儿,没啥!”
但这种淡定记者认为是强装出来的。一个人时,她会过身去,有些伤感的说,“我的身体是生不了孩子了,抱养一个怎么养?我们现在连养活自己都不容易,更何况我年纪越来越大?”刘说,做生意回来都累巴巴的,黄有时候回来就让他睡觉,自己去煮饭。
周围邻居说,这夫妻俩每天早上5点就起床出去摆摊,晚上十一二点才回来,还要劈柴生火做饭。“有时候吵得睡不着,可他们两个都勤快呀,也不容易!”邻居说两人不但勤快还很有礼貌,大家碰面了都会打招呼。陈玲是房东家新娶进门的媳妇,她很羡慕两人的感情,“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儿,相爱了就可以在一起生活,他们两个一个要是回来晚了,另一个就肯定会出去找,从来不吵架,比我们小夫妻都好”。
但2003年8月份从三驱镇搬到龙水镇后,他们马上成了这个地处重庆西南山区的小镇人茶余饭后谈话的焦点。
59岁的房东伍中碧回忆起两人刚搬来时的情景,眼睛马上活泛起来。
“她说和侄儿一起来住。过了几天我一看屋里就一张床铺,我问她你两个睡呀,她才改口说男娃儿是‘我当家的’!”
伍中碧说到这儿哈哈大笑起来。旁边围着的大闺女小媳妇也跟着笑。人群中不知谁大声喊道———哪个看得起老婆婆!耍了个年轻的,老牛吃嫩草嘛!
可伍中碧也不否认,两个人的感情真的很好,“比年轻人还好,老婆婆还给年轻人洗头,晌午回来吃饭,男的做饭女的就洗衣,女的做饭男的就洗衣。”
6月10日,重庆当地媒体报道了他们的生活后,13日,黄的父亲在女儿、女婿陪同下,来到龙水,把儿子狠狠地骂了一顿,说,“你这下出名了,全国都晓得了,把全家人的脸都丢到全国了。”不过伍中碧认为,他们两个“有感情扯不脱”,而且黄64岁的母亲到龙水来看他们时,刘背地里也管小自己两岁的婆婆叫妈。
围观的人群中有一位身穿制服,胸牌上标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女士,她一直不说话,记者询问她对此事的看法时,她介绍说自己是龙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职工张建,她说,“八十岁老头找个二十岁小女人,别人会认为这是老头有本事,不稀奇,但反过来就不行吗?我认为刘是给我们女人争了光,人家两个人合得来,而且自谋职业自食其力,恩恩爱爱的,在没有违背法律情况下,为什么不能在一起生活?”
她的话马上引来一片嘘声,张建无奈的笑起来。
张建对记者说,“你们媒体采访不要让他们表演了,会影响他们。我认为真诚的理解和宽容他们,才是对他们最实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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