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唐河县、息县违反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加重农民负担的事件,近日受到河南省委、省政府的通报批评。
近日,河南省纪委、监察厅抽调人员,组成专门调查组,就中央涉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调查发现,唐河县辖21个乡镇、351个行政村,部分乡镇粮食直补和降低农业税税率政策不落实,甚至发生截留直补资金、搭车收费、乱集资、强行向农民征收实物等问题。在重点督察的2个乡镇中一些村、组存在违反政策现象。该县古城乡大许冲村在征税过程中,没有将粮食补贴资金抵顶应纳农业税,而是将直补资金全部截留在村委会,用于村内修路,致使对种粮农民直补政策不落实,村民每人增加负担25.9元,每亩增加负担12.2元。
息县辖24个乡镇、359个行政村,较多的乡镇不同程度地存在截留直补资金、借机向农民乱集资、乱摊派加重农民负担等现象。其中,岗李店乡党委、政府为筹集“村村通”工程款项,在征收农业税过程中,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做出决定,向全乡18个行政村村民收取每亩30元的捐资款和15元的“一事一议”费用。该乡党委、政府召开乡村两级大会,动员集中收缴。到6月13日,这个乡的张桥口村和张新寨村已向农民收取现金3万余元。项店乡党委、政府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在农业税征收时,另行收取“一事一议”费每人15元,严重加重农民负担。搭车收取基本水费每亩4.5元、息陈公路集资款每人15元。到6月13日,该乡已收取上述三项费用11万元。
针对唐河县、息县一些乡镇严重违反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加重农民负担的错误事实,河南省委、省政府决定对唐河县、息县县委、县政府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两县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报省委、省政府。南阳市、信阳市市委、市政府,唐河县、息县县委、县政府,要对违纪事件的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所发生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对以各种名目超收农民应交农业税的部分资金、向农民搭车收费和收取的集资款,要立即如数退还给农民。
河南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市县要从唐河县、息县一些乡镇所犯错误中认真吸取教训,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要立即在本地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处理违反降低农业税税率和粮食直补政策及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特别是对那些违反中央农村政策,不顾省委、省政府三令五申,不向农民发放直补通知,截留、挤占、挪用直补资金,强行征收实物,违反规定搞“一事一议”,借机清收历年尾欠,搭车收费和乱集资加重农民负担的,要立即坚决纠正,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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