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通讯员商培斌):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并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国务院和公安部的部署,天津市作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试点城市,换发工作已于4月21日正式开始,其他区县将陆续启动。为使广大群众了解熟悉《居民身份证法》,增强自觉守法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在《居民身份证法》颁布一周年之际,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定于6月27日上午9点至11:30分,在全市各区县宣传点,开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宣传咨询活动。同时,派出所社区民警也将深入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宣传咨询活动地点:
和平区:滨江道、新华路交口
河东区:十一经路大中电器门前
河西区:九龙路、广东路交口危改广场
河北区:黄纬路、中山路交口阳光广场
南开区:广开四马路危改广场
红桥区:西青区家乐超市门前
塘沽区:世纪广场
汉沽区:新开南路商业街
大港区:大港石化路
东丽区:东丽区政府旁东丽广场
西青区:杨柳青镇新华道154号
津南区:津南分局门前
北辰区:果园北道大明眼镜门前
宁河县:芦台镇北贸易开发区管委会门前
武清区:杨村雍阳宫西道泉州路市场
静海县:健身广场
宝坻区:城关镇南关大街
蓟县:兴华市场
开发区:翠亨村门前、雅园小区门前、第三幼儿园门前
天津铁厂:工人文化宫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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