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优化执法环境,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中共江苏省委日前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下发征求意见。《决定》是在刚刚结束的该省法院检察院工作会议期间下发的,共有21条,内容包括充分发挥“两院”的职能作用、加强“两院”队伍建设、推进司法改革、加大“两院”物质保障力度等。
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周振华介绍说,江苏省委召开全省法院检察院工作会议,这在该省历史上是第一次。为召开这次会议,省委政法委会同省检察院和省高级法院,进行了深入调研,并与省有关部门共同赴其他省、市学习考察,专题协商研究。6月5日,省委常委会听取了“两院”工作及会议准备情况的汇报。在《决定》征求意见稿中,对影响“两院”工作开展的一些重大问题,如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的职级问题、加大干部协管力度的问题、“两房”建设经费的问题、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等,都提出了解决措施。
据周振华介绍,江苏省各级党委对检察工作一直都很关注,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基础建设,在人员配备、办案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和政策上的支持。近年来,无锡、常州、淮安、宿迁等地党委还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工作的决定》,为当地检察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这次全省法院检察院工作会议的召开和省委即将作出的《决定》,使江苏检察工作赢得了一次极好的发展机遇。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不负众望,不辱使命。”记者看到,周振华的表情喜形于色。
声音:
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朝:各级党委要尊重“两院”的法律地位,要坚决支持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非法干预司法活动,坚决纠正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杜绝给“两院”下达创收指标、引资指标。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发挥表率作用,坚决克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现象,绝不允许插手、干预正常的司法活动,绝不允许对个案批条子、打招呼。各级人大要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坚持集体监督原则,防止以个人名义不当干预司法活动。各级行政机关要增强诉讼平等的观念,尊重司法活动,自觉履行生效裁判。
江苏省委副书记王寿亭: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安排进“两院”领导班子。要落实好“两院”业务人员的干部职级比例;按照“适当高于一般行政机关”的原则,确定“两院”非领导职数比例,按不少于在职领导班子成员50%的比例配备院级非领导职数。要严把进人关,坚持“凡进必考”,按照《检察官法》的规定统一招录检察人员。从明年起,对拟进检察院的团职以下军转干部,由省人事厅会同省检察院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要将法官、检察官出国(境)学习交流列入省、市计划。
江苏省委要求,要为公正司法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要认真落实法院检察院经费保障政策,认真贯彻“从优确保人员经费,加倍拨付行政经费,据实安排业务经费,集中解决专项经费”的原则,确保检察院干警工资、津贴按时足额发放,确保正常运转所需的基本经费,确保办案经费落到实处。要争取在2007年底以前全部完成全省“两房”建设任务。对苏北地区省财政三年内将拨出5000万元用于专项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