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6月29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举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动员大会,并对今后的行政审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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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敞明亮的行政审批中心 |
行政许可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实施好这部法律是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责任。天津开发区作为对外开放,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管理的试验区和改革先行区,建区20年来已经建立了“投资者是帝王”的亲商、服务市场主体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提前实践了行政许可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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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服务亲民、便民 |
开发区此次将以行政许可法的贯彻为契机,提出更高的标准,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首先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把投资服务中心的西大厅作为行政审批中心,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并要求工作流程制度化、程序化,更好地服务企业;其次是进一步提高效率。行政许可法要求,在审批过程中5日内一次性告知企业所需准备的材料,开发区管委会要求把一次性告知的时限规定为3日;不需要并联审批的,在20日内办结,开发区规定的时限是10日;需要并联审批的在45日内办结,开发区规定为在30日内办结。自我加压、自我提速,用更方便、更高效、更快捷的标准来落实行政许可法。最后,开发区管委会还制定了监察条例,对有审批权的各部门,从服务质量、工作态度、坚守岗位、着装多方面由监察局进行监督,统一管理,内部加强培训,为投资者提供更完善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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