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行政许可法》7月1日正式实施
北方网消息: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收费,2004年6月29日,天津市政府决定自7月1日起取消14项行政许可收费。
取消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14项)
序号
取消的收费项目
主管部门
1
养犬管理费
市公安局
2
犬类经营许可证费
3
临时逗留注册费
4
旧货业上岗人员培训费
5
氯气操作人员培训费
6
公共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培训费
7
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准运证、驾驶员资格证费
8
机动车教练员证收费
9
水上水下作业许可证费
天津海事局
10
报名考务费
市质监局
市统计局
11
历史违章建筑、历史性违章用地收费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12
地热资源管理费
13
驾驶员资格证费
市建委
14
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收费
市安全监管局